翼虎基于ChatGPT智能精选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基金合同【CJ202311-0003-721】 生效公告

2023-11-16   来源:


翼虎基于ChatGPT智能精选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基金合同【CJ202311-0003-721

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翼虎产业定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CJ202112-0003-376】的有关规定,翼虎产业定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成立条件并已正式成立。

基金管理人【深圳市翼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8月31日与全体投资者签署《翼虎致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CJ202308-0003-562)》并生效。现管理人确认全体投资者已一致签署《翼虎基于ChatGPT智能精选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CJ202311-0003-721)》(本基金合同的投资者明细见本生效公告附件),基金名称由翼虎致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改为“翼虎基于ChatGPT智能精选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翼虎基于ChatGPT智能精选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CJ202311-0003-721)》生效日期为:20231116日。《翼虎致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CJ202308-0003-562)》同日废除。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深圳市翼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