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虎鑫动力产业趋势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四季度报告
项目
信息
基金名称
翼虎鑫动力产业趋势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码
SJN669
基金管理人
深圳市翼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如有)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如有)
无
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
基金成立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期末基金总份额(万份)/期末基金实缴总额(万元)
2,130.448029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本基金财产的增值。
投资策略
在深度研究的基础上,坚持投资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公司。买好的,还要买的好。1.以长期企业思维,选择具有护城河、定价权及优秀团队的好公司组合;2.以极限思维、不败思维,在能力圈内通过三低原则选择切入时机。
业绩比较基准(如有)
无
风险收益特征
中高风险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当季
0.03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7.25
-
-
-
注:净值增长率=(期末累计净值-期初累计净值)/期初累计净值
当季净值增长率=(本季度末累计净值-上季度末累计净值)/上季度末累计净值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23年10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6,583.53
本期利润
8,303.06
期末基金净资产
18,219,404.65
报告期期末单位净值
0.8552
金额单位:元
项目
金额
现金类资产
银行存款
228.58
境内未上市、未挂牌公司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
-
其中:优先股
-
其他股权类投资
-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投资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投资
-
新三板投资
新三板挂牌企业投资
-
境内证券投资规模
结算备付金
3,625,329.72
存出保证金
-
股票投资
424,495.00
债券投资
-
其中:银行间市场债券
-
其中:利率债
-
其中:信用债
-
资产支持证券
-
基金投资(公募基金)
-
其中:货币基金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保证金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495,783.53
其他证券类标的
-
资管计划投资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信托计划投资
-
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
-
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投资
-
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
-
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
-
私募基金产品投资
-
未在协会备案的合伙企业份额
-
另类投资
另类投资
-
境内债权类投资
银行委托贷款规模
-
信托贷款
-
应收账款投资
-
各类受(收)益权投资
-
票据(承兑汇票等)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
-
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
-
基金负债情况
债券回购总额
-
融资、融券总额
-
其中:融券总额
-
银行借款总额
-
其他融资总额
-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24,495.00
2.3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24,495.00
2.33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港股通
0
0
合计
0
0
单位:万份/万元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130.44802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期末基金总份额/期末基金实缴总额
2,130.448029
6.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552,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3%。
6.3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保障了基金持有人利益。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6.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6.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6.6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6.7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资产净值于2022年09月15日起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预警线0.87。
1、基金基本情况
2、基金净值表现
3、主要财务指标
4、投资组合情况
4.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5、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6、管理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