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虎旭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合同补充协议(2023年3月) 生效公告

2023-04-07   来源:

翼虎旭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合同补充协议(20233月)

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翼虎旭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合同编号:CJ202105-0003-031)的有关规定,翼虎旭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成立条件并已正式成立。

基金管理人【深圳市翼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全体投资者已一致签署《翼虎旭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补充协议(2023年3月)》(本补充协议的投资者明细见本生效公告附件)。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补充协议生效日期为:20230407日。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深圳市翼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