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虎招盈4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征询意见函

2023-04-03   来源:

致基金份额持有人:
   深圳市翼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翼虎招盈4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拟根据《翼虎招盈4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通过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的形式对该基金合同条款进行变更。
   1、征询函术语
   本征询函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翼虎招盈4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第七章“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让”第(一)条“申购和赎回的场所、时间”

原表述:

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申购和/或赎回本基金,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合同的约定发布暂停申购和/或赎回通知时除外。基金投资者须在开放日或开放日之前的工作日的9:00-15:00内根据募集机构的规定向募集机构及其销售网点提交书面申请文件(如募集机构另有规定的,遵循募集机构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交事宜)。未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的,募集机构及其销售网点有权拒绝投资者的申购或赎回申请。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有新的规定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开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进行通知。管理人应当统筹考虑投资标的流动性、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销售渠道、潜在投资者类型与风险偏好、投资者结构等因素,设置匹配的开放期。

本基金固定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基金成立日起的首个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遇法定节假日均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顺延至同一工作日,则上述重合的开放日只开放一个工作日),基金起始运作日前(起始运作日由管理人通知服务机构、托管人)的固定开放日,基金投资者可以提交申购申请或赎回申请。

本基金固定赎回开放日为起始运作日后的第24个月的首个周一和周二(遇法定节假日均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顺延至同一工作日,则上述重合的开放日只开放一个工作日),固定赎回开放日仅允许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固定赎回开放日由管理人至少于该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通知服务机构设置,具体以管理人通知为准,由于管理人未通知到位导致的运营错误与损失由管理人承担,托管人和基金服务机构不承担责任。

基金起始运作日之后的开放日(含固定开放日和临时开放日),本基金的申购或赎回约定如下:

当本基金持有非现金管理工具时,本基金将暂停赎回和申购(包括固定开放日和临时开放日,下同);当本基金仅持有现金或现金管理工具时,本基金恢复办理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在买入非现金管理工具后及时就暂停赎回事项进行公告,并及时就恢复办理赎回事项进行公告。

在存续投资者全部办理赎回的开放日或仅留存特定投资者的开放日,允许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办理申购业务,且及时向服务机构提供特定投资者名单并确保上述名单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投资者认/申购本产品后,如本产品未进行任何投资(现金管理工具除外),则起始运作日前认购或申购本产品的所有投资者均为同一批次投资者,即“同一批参与投资者”)。

管理人向基金服务机构出具赎回通知,即视为管理人已确认过本基金持仓均为现金管理工具,基金服务机构仅以管理人出具的赎回通知处理赎回业务,不判定本基金持仓是否均为现金管理工具,其真实有效性由管理人负责,因此引起的纠纷由管理人承担相应责任,托管人及基金服务机构不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服务机构不负责审核或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通知投资者、以何种方式通知投资者及通知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出现以下情形时,管理人可增设临时开放日: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及其他情形需对本基金进行合同变更、能够公平保护所有投资者利益的基金投资运作需求、流动性管理等。临时开放日只可赎回不可申购,具体开放日期以管理人通知为准(管理人向托管人发出申购和/或赎回指令即视为已向托管人通知增设临时开放日,因管理人未及时通知基金投资者临时开放日导致的损失,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修改为:

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申购和/或赎回本基金,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合同的约定发布暂停申购和/或赎回通知时除外。基金投资者须在开放日或开放日之前的工作日的9:00-15:00内根据募集机构的规定向募集机构及其销售网点提交书面申请文件(如募集机构另有规定的,遵循募集机构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交事宜)。未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的,募集机构及其销售网点有权拒绝投资者的申购或赎回申请。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有新的规定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开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进行通知。管理人应当统筹考虑投资标的流动性、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销售渠道、潜在投资者类型与风险偏好、投资者结构等因素,设置匹配的开放期。

本基金固定申购开放日为每自然周周一、周三、周五(当本基金持有非现金管理工具(收益互换除外)时,本基金将暂停申购;上述申购开放日遇法定节假日均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顺延至同一天,则上述重合的申购开放日只开放一个工作日);赎回开放日为每自然月15号(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及每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当本基金持有非现金管理工具(收益互换除外)时,本基金将暂停赎回。如某日既是申购开放日又是赎回开放日,则该日允许基金投资者申购和赎回。

当本基金仅持有现金和/或现金管理工具和/或收益互换时,本基金恢复办理赎回。满足前述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就暂停及恢复办理赎回事项进行公告。

当且仅当本基金仅持有现金或现金管理工具时,管理人有权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存续基金份额做强制赎回处理。基金管理人采取强制赎回处理的,不得仅针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或针对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强制赎回处理的份额”不受基金份额不允许赎回期限的限制,但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赎回费(如有))。强制赎回按照本合同第七章“基金的申购、赎回、转让与转换”第五条“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第十四章“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第四条“申购或赎回的资金清算”的约定执行。(管理人向托管人或服务机构发出赎回指令即视为已向托管人或服务机构通知进行强制赎回安排,因管理人未及时通知基金投资者导致的损失或产生的纠纷,托管人和服务机构不承担责任)。触发前述强制赎回的条件和时点由管理人自行监控,托管人和服务机构不进行监督,由于管理人执行或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所导致的损失或产生的纠纷,托管人和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存续投资者全部办理赎回(含强制赎回)的开放日或仅留存特定投资者的开放日,允许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发布通知,根据合同约定办理申购业务,且及时向服务机构提供特定投资者名单并确保上述名单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投资者认/申购本产品后,如本产品未进行任何投资(现金管理工具除外),则起始运作日前认购或申购本产品的所有投资者均为同一批次投资者,即“同一批参与投资者”)。

管理人向基金服务机构出具赎回通知,即视为管理人已确认过本基金持仓不含有非现金管理工具(收益互换除外),基金服务机构仅以管理人出具的赎回通知处理赎回业务,不判定本基金持仓是否不含有非现金管理工具(收益互换除外),其真实有效性由管理人负责,因此引起的纠纷由管理人承担相应责任,托管人及基金服务机构不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服务机构不负责审核或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通知投资者、以何种方式通知投资者及通知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出现以下情形时,管理人可增设临时开放日: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及其他情形需对本基金进行合同变更、能够公平保护所有投资者利益的基金投资运作需求、流动性管理等。临时开放日只可赎回不可申购,具体开放日期以管理人通知为准(管理人向托管人发出申购和/或赎回指令即视为已向托管人通知增设临时开放日,因管理人未及时通知基金投资者临时开放日导致的损失,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3、合同变更流程

我公司就本基金合同变更事项以官网公告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布合同变更征询意见函。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变更的,应在2023年4月7日前回复意见或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2023年4月7日前回复意见或未赎回本基金的,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合同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翼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